目前,血液尚不能实现人工生产,没有任何替代品,只能通过健康人群捐献。
Q1:无偿献来的血,为何在医院用血时要收取费用?
@龄小宝:现在献血无偿,但为什么去医院用血时却需要收取一定费用?
@王双林(长沙血液中心主任):公民临床用血所交的费用并不是血液本身的价格,献血者爱心捐献的血液是无价的。从江河水转变为可以饮用的自来水,这个过程会产生一定的费用,同样,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也不能直接输注到患者体内,需要遵循严格的采供血操作规程和要求。
Q2:无偿献血,免费用血是什么意思?
@蒋兰:如何理解无偿献血、免费用血?
@张丽芳(长沙市一医院医保科科长):居民临床用血费用已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。参与了城镇职工(居民)医保的患者,其用血费用除自付10%外,剩余费用纳入到了医保统筹。医保核算时会根据患者的住院医院级别、在职或退休状况以及患者的医保类别(职工或居民)等按政策予以不同的分段比例报销。举例来说,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颜晓,在住院期间先后输注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、单采血小板、新鲜冰冻血浆等各类血液制品,总费用高达9900余元,根据医保相关政策,除自付990余元外,剩余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按政策予以分段比例报销。
【小贴士】在血液的采集、检验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多环节过程中,会耗费较多的成本,以确保血液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。血液的这些成本费需要用血者缴纳,收费标准由国家卫生、物价等行政部门共同制定,全国统一。无偿献血者的免费用血也是指免交上述成本费。输血后,患者可根据医保报销政策报销相关输血费用。
Q3:用血费用偿还政策针对哪些人?
@蓝洲:哪些人可以享受目前的用血偿还政策?
@王双林(长沙血液中心主任):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偿还,是除医保报销外,对献血者的特殊奖励。根据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(含本数,下同)的,献血者本人偿还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;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,偿还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;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,偿还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。此外,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偿还用血费用外,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还可共计偿还与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。
【小贴士】只要是以无偿献血的方式参加献血,持有《无偿献血证》,都可按现行规定享受当地的用血偿还政策待遇,不受献血年限限制。用血费用偿还核报为:献血者本人,携带《无偿献血证》、身份证、医院结算收据及输血费用清单;亲属还须携带能证明与献血者是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关系的有效文件(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,到长沙血液中心核报领取。